南京市202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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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告》(苏职称办〔2023〕45号)精神和要求,并商市职称办同意,现将我市2023年中级财会师资格评审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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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
2023年我市中级财会师资格评审报送,根据《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3〕74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报送职称的阅历(任职期限)和取得考试成绩合格单截至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报送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至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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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对象 #
1
在我市各种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财会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录用)协议的财会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财会专业技术人才;企业总部在我市的财会专业技术人才。 #
2 #
中央驻宁单位、省属在宁单位(含下属单位)和陆军的专业技术人才(含劳务派遣人员)报送职称,需向省职称办递交委托函,由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相应评委会受理。
3 #
公务员(含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离休人员不得报送评审职称。遭到党纪、政纪、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报送职称评审。 #
三、申报评审程序 #
2023年我市中级财会师资格评审采取网上报送方式,报送的起止时间为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00,逾期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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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打算材料 #
对照《资格条件》第五、六、七、八、九条的规定,按《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打算材料,并向单位人事(职称)部委申请。报送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初审并公示 #
单位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不超过5个工作日。如公示结束无异议,则出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证明。如有上级经理部委,还应报其初审。 #
个人在线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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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使用广东智慧人社APP或支付宝扫码登陆,个人帐户登陆成功后,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报送,在线如实补报相关报送信息,上传报送材料附件。 #
网上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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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在网上初审报送材料,对符合要求的材料给予通过,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退还。
复印申报报送表及交费 #
网上已初审过的报送人员,可登入湖南人才服务云平台自助复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送表》(一式三份),按要求签字签章后送市财政局财会处(地址:西安市玄武校长东路66号长盛广场509室;电话:、),并现场交费。其余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原件备查。申报及交费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晚上9:00-12:00,晚上2:00-6:00)。 #
评审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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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材料经市财政局、市职称办核准后,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市财政局网站公示不超过5个工作日。 #
组织评审
市财政局按规定组织中级财会师资格评审,预计在8-9月末。评审其间将组织口试答辩,每人10分钟左右,详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告。
评审后公示 #
评审结束后,结果报市职称办,并在市财政局网站公示不超过5个工作日。
发文发布
市职称办向省职称办申报评审结果2023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由省职称办发文发布并核发相应证书。 #
四、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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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凭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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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系统将对报送人员文凭学位信息进行手动验证,未能完成验证的人员须在线递交以下材料:
国外文凭递交全省高等学院师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示的《中国高等教育文凭认证报告》; #
国外学位递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示的《认证报告》或广东省高中生信息服务中心出示的《江苏省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
国(境)外文凭学位递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示的《国外文凭学位认证书》; #
团校、军校高校取得的文凭,递交档案保管部委盖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 #
医保收取
职称系统将对报送人员公积金收取信息进行手动比对,未能通过系统校准的报送人员,须按要求在线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现工作单位为本人收取公积金的证明;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用工单位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务派遣劳动协议、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及用人单位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企业总部在宁的外省分公司报送人员,须递交分公司为其收取公积金的证明和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论文递交 #
报送人员递交的论文专著等材料,将进行学术相同性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根据。所递交的论文如能在美国维普()检索到的,需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报送系统论文栏目的指定位置。所递交的论文未能检索到的,应将国家新闻出版署刊物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皮合并成PDF文件上传,并上传论文文字内容的WORD文件。 #
继续教育 #
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有关要求,继续教育状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详细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苏财规〔2023〕22号)的规定,完成北京市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按照市职称办继续教育相关要求,报送人员需出席1个知识更新安装工程初级研修班学习(选用线上专题沙龙方式,报送人员可登入“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免费学习,完成后复印证书上传)。
诚信要求
报送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别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方式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撤消职称并计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记录年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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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发布北京市行政事业性计费项目目录的通告》(宁财综〔2022〕251号)对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有关规定2023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将在评审数量确定后,再按计费标准缴纳税金。 #
附件:报送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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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须递交的纸质材料 #
《专业技术资格报送表》:一式三份,经网上初审通过后,登入网上平台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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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须在网上平台上传的材料(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仅支持PDF格式)
(一)职称报送基本信息:
1.个人基本信息:系统默认获取报送人外省参保信息,如报送人基本信息与实际不符,或相片须要更新的,请至所在地的市、区人社部委社会保障卡经办网点代办,确保省、市公积金信息一致。(经办网点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联系我们”栏目中查询)。 #
2.联通电话和电子邮箱:请填写本人信息。
3.历任专业技术职务(现职称):请下拉选择本人历任职业资格名称,牵涉未列职称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的,请选择“其他”,并自动填写详细名称。 #
4.历任专业技术职务录用时间和专业技术工作期限:请填写本人实际状况。
5.所属行政区划: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行政区划”请选择各区,其别人员请选择“南京市本级”。 #
6.参保单位:系统手动获取报送人医保单位信息。 #
7.现从事专业:请下拉选择所从事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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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作单位性质:请选择工作单位的性质(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 #
9.实际工作单位是否在南京参保:请选择是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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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行政总监部委:事业单位人员请选择相应的行政总监部委,其他报送人员均请选择“无”。 #
11.工作单位:请键入单位全称或单位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按键选择所在单位。
12.报送专业选择:请下拉选择专业的最后一级子节点(例:财会→会计→会计→会计)。
13.报送类别:选择正常报送或破格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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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暂存,踏入下一阶段信息的填写和材料的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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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凭学位信息: #
1.系统手动获取教育部文凭(学位)信息。 #
2.如新增文凭学位信息时,须提供文凭(学位)信息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文凭(学位)认证报告。
3.团校、部队高校等未能提供文凭(学位)认证报告的,须递交档案保管部委盖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
(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请扫描上传高级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四)出席学术团体状况:按实际状况填写。 #
(五)社会兼职状况:按实际状况填写。 #
(六)赏罚状况:按实际状况填写。 #
(七)工作经历:按实际状况填写,请报送人上传每项工作经历牵涉的任职单位基本状况简介(包括组织构架、资产规模、职工总数和收支状况等)、财务部委状况简介(包括部委数量、岗位设置和部委人员财会职称构成等)及任职岗位状况,300字以内。如有多个附件材料,请合并成一份PDF文件上传,并在首页标明目录。 #
(八)继续教育状况:
1.报送人员登陆“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打印继续教育信息(须单位签章),作为附件;若继续教育是在外地学习的,请提供省内财政部委认可的继续教育证明。
2.报送人员登陆“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复印“知识更新安装工程初级研修班”完成证书。 #
(九)专业考试成绩信息:请扫描上传《高级财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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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学术成果信息:
1.所递交的论文如能美国维普()检索到的,需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报送系统论文栏目的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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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递交的论文未能在美国维普检索到的,应将新闻出版广电总署刊物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皮合并成PDF文件上传,并上传论文文字内容的WORD版本。
(十一)工作业绩:按照要求如实补报,如有多个附件材料,请合并成一份PDF文件上传,并在首页标明目录。
(十二)工作小结:任现职以来工作小结和业绩,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履行职责状况等。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成果为主。谢绝少于2000字。 #
(十三)年度考评信息:按实际状况填写,其中事业单位人员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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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发明专利:按实际状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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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医保收取证明:总部在宁的外省企业报送人员,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及收取社保证明。
(十六)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
1.单位同意报送证明:点击模版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单位同意报送证明PDF文件(单位签章); #
2.个人承诺书:点击模版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PDF文件(个人手写签名)。 #
(十七)其他材料: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三方合同(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申报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协议)及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人力资源资质证书。
报送人填写完所有的信息后可以预览报送表,确认报送信息正确后,点击递交按键递交这次报送,等候后续初审。 #
点击“暂存”按钮保存这次报送的信息,在“个人中心”-“办理中”可查看暂存的信息,并可更改递交。如点击“取消申请”按钮,则删掉这次报送的信息。 #
三、注意事项 #
(一)以上递交的各项入围材料,报送人均须严苛根据“网上报送系统”设定的位置和操作要求,将原件扫描上传(上传前确保盖章等信息完整),不得颠倒或缺损,以免影响网上评审。
(二)报送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委查证,由查证人在每项材料前签名并签章(单位如未单独成立人事部委,加盖单位私章),标明查证的日期。报送人员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或区(含区)以上范围推广应用的,该证明材料还须由总监单位财务等部委或相应的行业管理部委(如财政、国资等部委)查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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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送人员不按要求提供报送材料的可不予受理。
来源:市财政局财会处
拟稿人:胡烨 #
核稿人:张世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