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有关单位、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有关单位、各执业药师: #
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体制规定》、《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方法》等有关要求,为逐步做好上海市今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详细事项通告如下: #
一、继续教育对象 #
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证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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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及学分要求 #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课目和公需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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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其中专业课目60学时,计20学分;公需课目30学时2023北京执业药师协会,计10学分。 #
三、继续教育时间 #
报考时间:今年11月29日-2023年4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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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间:今年11月29日-2023年4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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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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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需课目学习免费,专业课目轮训费为220元/人,由施教机构缴纳并出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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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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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网路讲课模式2023北京执业药师协会,由上海金航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上海科技咨询轮训中心,两家施教机构承当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轮训工作。学员可任选一家施教机构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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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诸位学员留意报考、学习时间节点,按量完成专业课目和公需课目的学习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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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咨询电话 #
广州市执业药师商会 #
今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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