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1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湖北2011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全省非执业会员: #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规定,我会定于2011年7月至9月开展2011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年检对象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所属非执业会员(2011年新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不参加当年年检)。
二、年检时间
2011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三、年检内容
1、会费交纳情况; #
2、是否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
四、年检申报材料 #
(一)已换领新版证书非执业会员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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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附件1);
2、新版非执业会员证书原件(已参加换证但尚未领取新证人员不需提供但应在年检登记表中注明);
3、会费缴纳凭据复印件。 #
(二)未换领新版证书非执业会员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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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执业会员年检及换证登记表(附件2);
2、非执业会员证书原件; #
3、身份证复印件;
4、会费缴纳凭据复印件; #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
6、全科合格证复印件或考核批准文件复印件(考核批准文件可在省注协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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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州注管中心”)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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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执业会员所提交的上述材料; #
2、《非执业会员年检及换证登记汇总表》(附件3); #
3、《非执业会员年检及换证未参加人员汇总表》(附件4)。 #
(上述附件3、附件4应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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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检工作程序
(一)省注协、市州注管中心通知所在地非执业会员参加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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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执业会员按年检通知要求准备年检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年检资料上报省注协或市州注管中心并缴纳非执业会员会费(武汉地区非执业会员可按就近办理的原则将年检材料上报省注协或武汉市注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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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州注管中心按照年检要求对本地上报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将非执业会员上报的材料及附件3、附件4汇总上报省注协; #
(四)省注协对本人上报或经市州注管中心初审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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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于年检合格的非执业会员,省注协在其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合格印章;
(六)省注协将年检合格的非执业会员名单,在省注协网站或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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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关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执业会员,年检不予通过:
1、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2、受刑事处罚的; #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
4、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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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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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行退会的;
7、未交纳会费的。 #
未通过年检的非执业会员,省注协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规定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
(二)因客观原因需要暂缓本次年检的,应提交书面暂缓年检申请,申请被批准后方可暂缓办理年检。
(三)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自行退会。 #
(四)自愿申请退会的,应填写《退会登记表》连同旧证书原件一并上交省注协。 #
(五)会费缴纳标准:根据财会协字(98)7号、会协(2001)187号文件规定,非执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2001年前为每人每年30元,2001年后(含2001年)为每人每年100元。会费按年收取,凡欠缴以前年度会费的年检时需补足所欠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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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非执业会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即不符合自然升位规则)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和本人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会员证书遗失的,应将补办证书的书面申请、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一寸彩照(1张)上报省注协。
(七)自2009年我省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以来,全省多数非执业会员已按要求办理了换证手续,但仍有部份非执业会员由于各种原因仍未办理换证手续,请相关人员务必在年检期间到省注协或各市州注管中心办理换证及年检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省注协将按照中注协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八)各市州注管中心应按本通知要求组织抓好本地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同时对本地仍未办理换证手续的非执业会员,进一步加强宣传协调工作,将年检及换证信息尽可能地传达到每一位会员。年检结束后,各注管中心要将本地所有未参加年检及未办理换证手续非执业会员的具体情况及处理意见上报省注协。根据省注协工作安排,各注管中心开展非执业会员年检及换证工作成效将列入本年度市州行业管理工作考核内容。 #
联系电话:027-67818783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省财政厅20楼2009室 #
附件:1、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 #
2、非执业会员年检及换证登记表;
3、非执业会员年检及换证登记汇总表; #
4、非执业会员年检及换证未参加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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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执业会员退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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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参加年检非执业会员名单(已换证人员); #
7、应参加年检及换证非执业会员名单(未换证人员);
8、全省非执业会员年检及换证受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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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