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7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39号)有关规定,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将于2024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将我市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试要求
(一)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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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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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还须具有高中(含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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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申请人,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
2、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4年以上。
3、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
4、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博士学位。 #
6.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学、统计学、审计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申请人,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会计职称(含中级以上职称及同等专业资格),从事会计相关工作10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或本科毕业,取得会计职称(包括中级职称和同等属性的专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
3.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会计职称(含中级职称及同等专业资格),从事会计职责相关工作2年以上。 #
4.具有非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后申请转为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 #
中级职称及类似属性的专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税)、统计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专业资格。 #
(五)本通知“一、考试要求”(二)中提到的技工学校学历是指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技工学校学历。本通知提到的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历或学位。其中:报考初级、高级学历的,其学历或学位应当在2024年1月26日前取得;报考中级学历的,其学历或学位应当在2024年7月2日前取得。 #
本通知所称会计工作年限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校学生以兼职形式兼职的,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算在会计工作年限内;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要求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
二、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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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需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资格标准的人员,可自行在“全国会计资格测评网”上下载打印考试成绩表,有效期为3年,可供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复审使用。 #
三、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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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202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另行公布。
四、考试时间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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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名安排 #
1. 注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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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原则。 #
1、符合报名条件且工作单位在我市的从业人员;符合报名条件且学籍在我市的学生;符合报名条件且户籍或居住地在我市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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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报名条件且工作单位或学校学历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
3、凡在我市报名考试的人员,须在我市参加考试。
(二)信息收集
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深财会[2023]54号)规定,作为信息采集对象的应聘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报名前应先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采集信息。 #
2.2024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将对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和我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通过调用我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自动核实考生报名信息,未完成信息采集或已完成信息采集但未更新信息的考生,不得报名。考生须于6月12日中级资格报名开始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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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地区考生请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或点击“深圳财经发布”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下的“会计综合业务办理”模块,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深圳市外考生请于6月12日前将会计人员信息转入广东深圳。 #
(2)符合报名条件,但因未更新个人信息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按照报名页面提示,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填写或修改相关信息。 #
(三)申请程序 #
根据粤财会〔2023〕17号文件要求,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后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定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初级、中级、高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均设置为“广东深圳”,深圳地区考生应选择“广东深圳”进入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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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初级、高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考试报名统一于1月26日中午12:00前进行,缴费统一于1月26日下午18:00前进行。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及缴费。 #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其中考试报名统一于7月2日中午12:00结束,缴费统一于7月2日下午18:00结束,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 #
2.用户注册及信息填写。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定网”报名系统,按要求报名,并按提示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和微信绑定。点击个人主页“在线报名”菜单,进入在线报名主页,查看必读内容及公告。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报名过程中不设考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通知报名条件,对照自身条件判断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如因个人条件不符合报名要求导致考后资格审核不通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
3、上传照片。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真实、清晰、完整。照片要求: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片(白底、蓝底、红底,建议白色,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规定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审核通过后上传。照片质量由考生本人负责,如因照片质量问题导致照片与考生本人形象差异过大影响考试或影响证书,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支付。考生须按规定认真报名。网上支付确认后,不予退费。考生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收到“报名确认”信息后,报名方为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2024年广东会计从业资格报考条件,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缴费前,除姓名、身份证号外,其他报名信息均可在报名网站上修改。缴费前请确保所填信息无误。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所填信息不可在线修改。 #
如何获取付款收据: #
方式一:打开“全国会计资格评定网”(),点击“考试报名”栏,登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网上支付”,点击“下载电子回执”2024年广东会计从业资格报考条件,即可查看并保存电子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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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完成支付后,进入“深圳金融”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菜单,选择“非税支付”项进入页面,再选择“非税发票验证”项,根据提示分别输入“付款人”和“付款码”信息,即可查询、下载您的非税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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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三:完成缴费后,进入“深圳市非税收入缴费平台”(),选择“非税收入核销”项,根据提示分别输入“付款人”、“付款代码”信息,即可查询、下载您的非税收入电子票证。 #
注:付款码即为缴费通知单号,如通过微信支付,可关注“非税支付”公众号查看个人交易记录详情,获取缴费通知单号;如通过支付宝支付,可查看账单在付款交易记录中找到非税支付明细,获取缴费通知单号。如考生仍无法从以上渠道获取缴费通知单号信息,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0755-分机1转2进行人工咨询。 #
5.《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是考后资格审核的重要材料之一,报名完成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支持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及时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妥善保管。考试成绩公布后,按要求提交材料,以便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
(四)准考证打印: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
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将于2024年5月10日至17日印制,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将于2024年8月30日至9月6日印制。考生应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定网”打印准考证。如发现准考证上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有误,应及时到本通知公布的报名点报名更正。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打印准考证,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
(五)参加考试。我市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等由考试管理系统随机生成,以准考证上印刷的信息为准。考点与报名地点可能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考生可能跨行政区域参加考试。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前,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了解相关考场规则。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定网”,通过模拟答题系统提前熟悉考试答题界面、考试流程、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方法。我市部分考点将使用笔记本电脑,请考生提前熟悉笔记本电脑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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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果公布。初级资格考试结果于2024年6月21日前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价网”上公布;高级资格考试结果于2024年7月5日前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价网”上公布;中级资格考试结果于2024年10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七)考后资格审查。根据粤财会〔2023〕17号文件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考后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深圳市财政局官网、“深财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后资格审查相关通知,并按时按要求办理。
(八)证书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事宜请关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发证信息”栏目及深圳市考试院专题专栏()中的发证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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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注册费用 #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评定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梅评[2023]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3号)有关规定,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收费标准如下: #
(一)《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经济法》。考试费55元/科,考试费6元/科,共计61元/科。
(二)中级会计实务:考试费为75元/科目,考试管理费为6元/科目,共计81元/科目。 #
(三)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费为每科目75元,考试管理费为每科目15元,共计90元/科目。 #
七、其他事项 #
(一)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条件,签订承诺书。对提交虚假信息、伪造报名材料、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以及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予以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