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

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资格:
(一)在北京市高等院校从事全职教学工作,拟受聘为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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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研究生或本科学历。 #
(四)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B及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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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有承担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并在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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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
(一)报名及公示 #
1 网上报名
5月6日7:00至5月13日16:00,各高校组织申请者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搜索关键词“教师资格认定”,选择“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点击“网上申请”注册。 #
2 校园公告 #
5月14日至26日,各高校须在学校公示学校申请人,为期7天。 对公示无异议的,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
(二)确认与接受
1 审核与确认 #
5月26日24:00前教师资格证申报入口,各高校须登录“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符合认证条件的报考人员注册资料进行网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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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授权的大学须完成申请人公示、认证材料审核、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评审委员会投票等相关工作后英语作文,方可进行网上确认。 #
未经授权委托的高校须在网上确认前完成申请人证明材料的公示和审核,并按照本通知“三、材料提交要求”的相关规定准备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2 现场验收 #
非授权院校:5月29日至30日 #
授权院校:5月30日至31日 #
地点: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三楼A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
(三)擅自委托高校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 #
6月15日至16日将进行未经授权的大学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考生可于6月7日起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他们可以从6月20日起查看测试结果。 #
(四)证书颁发 #
经认定的申请者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7月起陆续向各大学颁发。 具体时间由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安排。 #
提交材料要求 #
(一)擅自委托大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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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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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提供所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若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中未体现教师职务名称的,还须提供能够证明申请人教师职务的其他流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应聘者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订页,须加盖学校公章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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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注册信息将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北京)”中进行验证。 职位信息不一致的,将无法确定高等教育教师资格。
2 文凭 #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学历成功的申请人,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
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后在大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登记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比对不成功的,申请人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明》从“学信网”下载并打印《证书电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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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2002年以后尚未在大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客服电话:)。 #
具有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解放军艺术学院以外的军队院校学历的申请人,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生服务与质量发展中心颁发的《学院》。 教育资格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生服务与质量发展中心,客服电话:)。 #
持有港澳台地区高等教育机构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国留学)颁发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 e网服务大厅)。 #
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e网服务厅)颁发的《国外学位证书》。 #
3 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 #
如果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成功,则无需提供证书原件。 具有副教授以上教职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承认高等教育教师资格时,无需提供普通话水平考试证明。 #
4 北京市高等院校岗前培训资格证书 #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作为全日制本科教师毕业生直接申请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的,无需提供岗前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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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表 #
体检结束日期在2023年11月1日以后的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表,在2024年上半年申请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时有效。如尚未体检,请联系指定体检机构体检机构自行完成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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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照6张
各大学应向申请人提供标准一寸白底证件照,背面写有申请人姓名和学校五位代码。 单位内所有申请人的照片应放入信封中。
7 其他补充材料
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直接认可高等教育教师资格,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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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直接认可高等教育教师资格的,应当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证书或证书原件。
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毕业生申请直接承认高等教育教师资格的,必须申请从事与其专业相一致的科目任教。 提供本科师范院校学习期间个人人事档案中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所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公章)。 成绩单上无“教育实习”成绩的教师资格证申报入口,还应提交人事档案中师范院校就读时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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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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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请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认证人员名单公示。
10日公布高等教育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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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院校 #
1、各大学应为所有申请者提供标准一寸白底证件照,背面写有申请者姓名和学校五位代码。 单位内所有申请人的照片应放入信封中。
2 北京市申请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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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公示。
4 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结果公布。 #
5 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的评审结果(需专家意见并签字)。 #
6 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考人员的投票结果(需专家意见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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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积极组织专职教师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认证坚决杜绝高校教师无证上岗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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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高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依法执行;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按照市统一部署,严格组织、精心部署; 并积极宣传和推动相关政策。 解释工作; 为申请者提供必要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指导。 #
(三)各授权高校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程序,制定本年度教师资格认证工作计划,做好本校申请者的申请受理、面试试讲、审核认证等工作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和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工作。 统一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组评审结果格式和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投票结果格式。 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
(四)各非授权院校要做好信息发布、人员组织管理、申报资格审查、材料收集和初审等工作,及时提醒教师参加能力测试。 测试结果公布后提供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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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学校应指定专人担任系统管理员,负责核实并确认本校报考人员的注册信息真实、准确。 按要求操作,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确保申请人信息安全。 #
(六)各高校要做好申请人申请证明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将《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纳入个人人事档案。 #
(七)各高校教师资格认证具体负责人发生变化时,须及时报告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 同时做好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交接工作,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的引导和交接工作。 #
为加强管理,确保各高校做好教师资格认证工作,请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证管理人员信息表》,并在现场接受认证时提交。
大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请查询北京教师资格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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